张家界人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来源:作者:2020-07-29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市人社局
(2020年1月25日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张家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要点》)要求,对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和省人社厅要求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以企业、群众需求为中心,以方便人民群众为目标,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依法推进政务公开,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,提高办事服务能力,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,有效促进了人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。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一是公开内容。2019年,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,内容涵盖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,除涉密内容,全部进行了公开。今年我局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259 条。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人社政策法规、统计数据、通知公告、工作动态等;重点公开了就业创业、职业技能培训、社会保障、人才引进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等信息。二是公开方式。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、报刊以及信用张家界、专题回复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。并不断增强与报社的合作,主动邀请媒体记者报道人社工作,全方位宣传人社最新政策。
(二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,形成了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,办公室主任具体抓,把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,强化责任到科室、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,形成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,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,整体同步推进。二是健全制度,规范行为。进一步完善信息保障机制,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,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由承办科室填写《张家界市人社局信息发布审批表》,再经办公室初审、分管业务的领导复核后报局长签发。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工作制度,内容涉及岗位责任制、绩效考核制、首问责任制、办事时限制、廉政建设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学习制度等24项制度,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今年来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没有投诉的现象发生。三是细化公开内容,加强监督。再次对本系统的办事服务项目进行梳理,规范了办事服务流程、期限和结果,并及时上报市政务中心。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,对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,查漏补缺,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具体化、全面化、规范化,公开的内容更多的是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并接受群众监督,加强了权利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,从而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。
(四)网络平台建设情况
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,进一步完善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,网站信息及时更新,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,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。加大了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,拓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、信息的发布、交流渠道,积极推进全市人社工作信息化建设。在我局网站专门设立的政务公开栏目,涵盖公共服务、通知公告、最新动态、人力资源、社会保障、信息公开、交流互动、机关党建、公告服务、曝光台等栏目,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公开及解读,实现了为群众服务和有效沟通,增强了人社部门面向公众的互动性和服务性。
(五)监督保障情况
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,各部门、单位报送的信息或工作动态,须经部门、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,办公室初审,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要领导审批,由局信息中心按要求进行公开,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。为保证政务公开公正的顺利开展,不定期对局机关科室、二级单位的政务公开公正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(六)重点领域内容公开情况
2019年,我局按照《张家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要求,对相关重点领域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。
1. 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政策实施情况公开。积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,精心打造创业孵化平台,精简优化办事流程,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,大力保障民生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2. 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。近几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《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张家界市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〈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〉工作方案》,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,重点扶持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,积极参与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活动,通过典型引领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。加大了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公开力度,将退休职工上年度平均退休费水平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提标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3. 加强重要政策公开和解读。坚持把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险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群众最关心、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。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,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,做到了应公开全公开。
4.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出台的政策文件,我局都认真做好了舆情风险评估研判,制定了应对处置预案。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,对社会保障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热点,加强了舆情监测、研判,并按时按要求做好了回应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 |
规章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规范性文件 | 4 | 4 | 4 |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许可 | 2 | 0 | 9502 |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42 | 0 | 43482 |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处罚 | 16 | -7 | 9 | |
行政强制 | 5 | -2 | 3 |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3 | 0 | 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|
政府集中采购 | 12 | 10.70万元 | |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|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||||||||
0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0 | |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0 | |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0 | 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0 | 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0 | 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0 | 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0 | 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0 | 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0 | 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0 | 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0 | |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0 | 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0 | 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0 | 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0 | 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0 | 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0 | 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0 | ||||||||
(七)总计 | 0 | |||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 0 | |||||||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|||||||||||||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总体来说,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;二是政务公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,信息公开分类不够精确。
2020年,我局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政策研究,完善目录调整机制,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。一是加强政策研究,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二是完善目录调整机制,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、热点问题,主动做好就业创业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。三是规范信息发布,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办公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有效方式,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