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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用工备案申请流程

来源:作者:2021-10-11

劳动用工备案申请流程

 

一、申请时间

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,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初始备案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必须是在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;

2、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企业。

三、申请资料

1、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份和电子档1份; 

2、《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》2份和电子档1份(花名册抬头必须填写单位名称 );

3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(验证后退回)和复印件2份;

4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;

5、《张家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开户申请表》2份和电子档2份;

6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(样本)2份;

7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(样本)2份;

8、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,包括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2份。

四、说明

1、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》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、工作岗位、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;

2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属复印件的还需注明“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”。